外傭簽證下的 “允許的工作活動 “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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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的工作活動
根據香港法律,持有外傭簽證的人只能受僱於一個指定地址的指定家庭。他們只能受僱從事屬於以下類別的工作:
- 家務
- 烹飪
- 照顧嬰兒
- 照顧兒童
- 照顧家庭中的老人
任何不是與其相關和並非由其引起的其他工作均不允許.
兼职工作
即使得到雇主的許可,外傭在另一個家庭從事額外的兼職工作是不合法的。
這包括兩個物業都屬於同一個雇主的情況。外傭和雇主都有可能被重罰和監禁。
以下是我們聘請兼職工人的指南(目前只有英文版本)。請注意,本指南僅作參考,內容可能不是最新的。請直接與企業聯繫。
Last updated on 七月 9th,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