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傭年假的常見問題
甚麼是外傭年假?
年假等同有薪假期, 這是香港僱傭條例規定的一項僱員權利,也適用於外傭。
外傭可享多少天年假?
外傭每多工作一年,便有權增加一天帶薪年假。外傭的有薪年假的日數按受僱年資由第一年的 7 天遞增至最高 14 天。
以下列出僱主按受僱年資須給予外傭多少天的年假:
服務年期 |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
---|---|
第 1 年 | 7 天 |
第 2 年 | 7 天 |
第 3 年 | 8 天 |
第 4 年 | 9 天 |
第 5 年 | 10 天 |
第 6 年 | 11 天 |
第 7 年 | 12 天 |
第 8 年 | 13 天 |
第 9 年 | 14 天 |
請注意,法定有薪年假的日數在 9 年到達上限。 但僱主仍可以選擇給予外傭超過 14 天的額外年假,作為獎勵或獎金。
年假日期是怎麼安排的?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應與外傭商討安排。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5天前以書面通知外傭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年假須為一段不間斷的期間。年假期間內的任何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均算作年假,待年假結束後,需另行安排休息日或假期。
如外傭提出要求,僱主可按《僱傭條例》規定以下列方式給予年假:
- 如外傭年假日數不超過10天,可將不多於3天的假期分開發放,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 如外傭年假日數超過10天,最少連續發放7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以分開發放。
我們鼓勵僱主和外傭坦誠溝通,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安排。 另外也建議僱主和外傭雙方保留雙方簽署的年假安排的書面記錄。
外傭可否以獲得工資以代替年假?
一些外傭可能已累積若干年假。 以下是兩個外傭可以獲得工資代替年假的方案:
- 如果外傭有超過 10 天的年假,那麼她可以選擇獲得工資代替部分年假。其中 10 天必須將作為年假日數發放,剩餘的日數可以收取工資代替。
- 合約終止前,如果外傭工作超過三個月,而終止原因不是“立即解僱”,則所有累計未休年假都可以現金結算。
回籍假和年假有何不同?
回籍假是香港入境事務處要求外傭在每份僱傭合約期間返回原居地至少7天。 回籍假是確保外傭在每份合約至少能夠回家一次。 因此,回籍假是外傭除年假之外的一項權利。
僱主不需負責外傭年假期間出國旅行的旅費,但回籍假返回原居地的費用則必須由僱主承擔。
您可以在此處閱讀有關外傭回籍假權利的更多信息。
哪裡可以找到更多有關外傭年假的資料?
有關外傭年假的更多資料,請參閱香港勞工處《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
您也可以瀏覽勞工處網站,了解更多有關外傭年假權利的常見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