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籍假常見問題
甚麼是回籍假?
外傭在每份僱傭合約內必須返回原居地至少 7 天—這稱為回籍假。
回籍假是入境事務處要求:
- 《標準僱傭合約》第13條列明: 在合約之間,除非獲批准延長在港逗留期,否則外傭須返回原居地休回籍假不少於7天。 該假期費用由僱主承擔。
請問我的外傭可否前往休澳門回籍假,而非返回其本國?
不行。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13條款規定,外傭須返回原居地休回籍假不少於7天。原籍地是指《標準僱傭合約》第1條款所列明的地址。
回籍假和年假一樣嗎?
不一樣,回籍假是年假以外的一項額外福利。 香港入境事務處要求外傭在每份僱傭合約期內返回原居地至少 7 天,而年假是僱員根據《僱傭條例》享有的有薪假期。
外傭在甚麼時候需要回籍假?
回籍假要求適用於在香港辦理簽證的外傭,無論是更換僱主或續約。
- 續約
- 完成合約
- 特殊情況(例如移民、僱主死亡、財務原因)
- 終止/違反合約外傭的特殊處理
回籍假的規定是為了防止外傭在香港長期逗留。 因此,回籍假要求也稱為合約之間離開香港的要求。
回籍假選項
入境事務處將允許僱主/外傭有兩種選擇:(a) 立即使用回籍假 或 (b) 推遲回籍假。
(a) 立即使用回籍假
如果僱主/外傭選擇立即放取回籍假,入境事務處會簽發新的臨時簽證,外傭必須在7天內離開香港。外傭回港後將自動獲發為期兩年的完整簽證。
例如,如果選擇立即放取回籍假並且臨時簽證是在 2020 年 11 月 1 日簽發,這意味著外傭需要在 2020 年 11 月 8 日或之前回國至少 7 天。於 2020年 11 月 25 日返回香港,她將獲得剩餘簽證至 2022年 11 月 25 日。
(b) 推遲回籍假
如果僱主和外傭選擇推遲回籍假,入境事務處會先簽發一年簽證,確保外傭在一年內離開香港。在回籍假結束後,外傭將自動獲得剩餘的簽證。
例如,如果選擇推遲回籍假,並且簽證是在 2020 年 11 月 1 日簽發,她將獲得 1 年的簽證,直到 2021 年 11 月 1 日。這意味外傭需要返回原居地至少 7 天,並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或之前再次在香港入境。返回香港後她將獲得剩餘簽證期限至2022 年 11 月 1 日。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大流行的旅遊挑戰,外傭如無法在延長的逗留期限內返回原居地,可向入境事務處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查看:外傭如何在香港獲得簽證延期?
請注意,在延長逗留期限後,返回原居地的要求會被推遲但不會取消。僱主應安排外傭在延長期內返回原居地。因此,外傭不應收取現金以代替回籍假的機票。查看更多:外傭可以用現金代替未使用的年假嗎?
我的外傭休回籍假時,我需要支付她們的工資嗎?
回籍假可以是有薪或無薪。 這應該在簽訂合約時決定。
如果您與外傭續簽合約,則需要在合約第 13 條中註明回籍假是否帶薪或不帶薪。
誰支付回籍假的機票費用?
僱主負責每份僱傭合約中的兩張機票,一張從原居地到香港,一張從香港到原居地。
當僱主聘用在香港辦理簽證的新外傭需要滿足回籍假要求時,她的前僱主應該給她機票/購買機票的費用, 您作為新僱主,將負責她的原居地到香港的機票。 在合約結束時,您將負責支付她返回原居地的機票。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及其旅遊限制,我們可以再次推遲回籍假嗎?
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政府允許無法在一年內返回其原居地的外傭向入境事務處申請進一步延長簽證直至其合約完結。 政府提醒,彈性安排必須由僱主和外傭共同協定,而外傭必須返回原居地的規定仍然有效。 僱主應安排其外傭在延長的簽證期限內返回原居地。
如果您預見在現有合約結束前不太可能放取回籍假,請保持開放的溝通和相互協議的書面記錄以備將來參考。
如果僱主和外傭決定推遲回籍假,你需要申請簽證延期。 申請需要在外傭原定離開日期前提交。
因為旅遊限制仍然存在,許多僱主和外傭選擇了推遲回籍假。 請務必留意現有的簽證日期(逗留許可)以免逾期逗留。
請參閱:如何查看簽證到期日、如何獲得簽證延期以及公平僱傭中心的簽證延期服務。
如果外傭不能在兩年合約期滿前休回籍假怎麼辦?
如果在現有合約結束前沒有休回籍假,您應確保您的外傭獲得有關此未放回籍假的權利,其中可能包括:
- 機票和任何當地交通費用
- 食物和交通津貼(每天 港幣$100 )
- 回籍假期間的工資(如標準僱傭合約第 13 條所述)
例如,僱主和外傭在 2019 年 7 月續簽了合約,推遲了回籍假。外傭預計將在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7 月期間完成回籍假。但是,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外傭未能放回籍假,您申請了簽證延期至兩年合約結束日至2021 年 7 月。在兩年合約期滿時,外傭將有權享有是次未完成的回籍假的權利,包括:
- 從香港到外傭原居地的機票和任何當地交通費用(原本是用來送您的外傭到她的原居地放取回籍假)以及食品和交通津貼(每天港幣$100)
- 外傭原居地至香港的機票及任何本地交通費用(原本是為您的外傭在回籍假後帶回香港而設)及食物及交通津貼(每天港幣$100)
如果此回籍假是第 13 條所述的帶薪回籍假,請支付回籍假費用(7 天)
如果在外傭完成回籍假前終止合同怎麼辦?
除了正常的終止權利(點擊此處)外,僱主還需要解決因回籍假而產生的相關項目。這包括:
- 機票和前往出發地的任何當地交通費用
- 食物和交通津貼(每天港幣$100)
- 代替帶薪回籍假的工資(在標準僱傭合約的第 13 條中註明)
例如,僱主和外傭在 2020 年 6 月續簽了合約,延期休回籍假。僱主表示,該回籍假將根據合約第 13 條中支付。外傭原計劃在2021年6月前完成回籍假,但僱主決定於2021年3月終止合約,回籍假仍未休。必要的權利將包括:
- 香港至外傭原居地的機票及任何本地交通費用(原本用於送外傭回其居地休回籍假)及食物及交通津貼(每天港幣$100)
- 外傭原居地至香港的機票及任何本地交通費用(原為外傭/假期後外傭回港的費用)及食物及交通津貼(每天港幣$100)
- 如果此回籍假是第 13 條所述的帶薪回籍假,請支付回籍假費用(7 天)
- 香港至外傭原居地的機票及任何當地交通費用(用於在合約期滿時將外傭送回原居地)及伙食及交通津貼(每天港幣$100)
- 其他常規項目
請參閱:如何查看簽證到期日、如何獲得簽證延期以及公平僱傭中心的簽證延期服務。
請注意:從菲律賓飛往香港的航班有航班「熔斷機制」。 雖然從香港出發前往菲律賓的航班理論上仍然可以起飛,但航班運行受到嚴重影響,有可能在短時間內重新安排或取消。
如果您的外傭決定返回菲律賓以滿足回籍假要求,或由於家庭緊急情況,以下幾點需要考慮和討論:
持續時間:外傭會離開多久? 甚麼可能導致延誤或延期?
薪金:怎樣安排? 如何支付工資?
2019冠狀病毒病影響:您應該注意哪些當前的旅遊和檢疫要求?
費用:還有哪些潛在費用?
保持聯繫:你們如何保持聯繫以及聯繫次數? 請記住,網絡連接可能不穩定。
自 2020 年 7 月起,所有僱主申請續簽、延期、首次聘用或替代/額外聘用的簽證申請,無論該外傭是延期還是立即休回籍假,都必須簽署承諾書。
承諾書表明,僱主需要為外傭安排2019冠狀病毒病測試和酒店隔離,並負責相關費用。 如果發現僱主違反承諾,他們的外傭可能會被拒絕進入香港,而這些僱主日後聘請外傭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我們鼓勵僱主和外傭公開對話,以了解彼此的擔憂。 雖然2019冠狀病毒病帶來的不確定性並不理想,但許多外傭回鄉的理由是可以理解的。 最佳做法是擁有一份回籍假安排的書面協議記錄。
Last updated on 四月 17th,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