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傭病假的常見問題
外傭能否享有薪病假?
根據《僱傭條例》,若外傭生病,僱主須給予該外傭所需的病假及有薪疾病津貼(前提是該外傭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天數)。
外傭什麼時候可享有薪病假?
在下列情況下,外傭有權享受帶薪病假:
- 他們獲香港註冊醫生批出不少於連續4天病假的醫生證明書,以及;
- 他們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疾病津貼(例如病假工資)須不少於外傭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80%)。 這筆款項應在正常發薪日之前支付。
作為僱主和外傭,您必須保存累積有薪病假和已發放有薪病假的書面和簽名記錄,以及相關的醫生證明書和任何疾病津貼付款的收據。
病假天數如何累積?
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外傭可累積的有薪病假最多為 120 天。
如果外傭未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僱主該怎麼辦?
如果外傭生病並已有獲批病假的醫生證明書,僱主不得強迫該外傭在批准的病假期內從事任何工作,無論該外傭是否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天數。
如果生病的外傭未有累積足夠的帶薪病假天數來支付其病假期間,僱主無需支付外傭不工作期間的病假費用。 建議僱主抱有同情心,考慮給予外傭有薪病假。
除此之外,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僱主應當為外傭病假期間提供免費和合適的住宿。
僱主是否需要支付家庭傭工的醫療費用?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醫療及緊急牙科治療,不論受傷或患病是否與工作有關。 按此了解更多有關醫療費用的信息。
我在哪裡可以找到有關家庭傭工病假的更多信息?
- 可到香港勞工處常見問題網頁
- 請致電香港勞工處外傭專線:2157 9537
- 致電海外勞工福利局(OWWA):3483 0600
Last updated on 5 9 月,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