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僱主指南:姐姐年假
甚麼是年假?
年假等同有薪假期, 這是香港僱傭條例規定的一項僱員權利,也適用於外傭。
姐姐可享多少天年假?
每當姐姐工作多一年,有薪年假也會增加一天。
姐姐的有薪年假日數按受僱年資由第一年的 7 天遞增至最高 14 天。
以下列出僱主按受僱年資須給予外傭多少天的年假:
服務年期 | 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
---|---|
第 1 年 | 7 天 |
第 2 年 | 7 天 |
第 3 年 | 8 天 |
第 4 年 | 9 天 |
第 5 年 | 10 天 |
第 6 年 | 11 天 |
第 7 年 | 12 天 |
第 8 年 | 13 天 |
第 9 年 | 14 天 |
請注意,法定有薪年假的日數在 9 年到達上限。 但僱主仍可以選擇給予姐姐超過 14 天的額外年假,作為獎勵或獎金。
姐姐的年假是怎麼安排的?
年假日期應由僱主應與姐姐商討安排。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5天前以書面通知姐姐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年假須為一段不間斷的期間。年假期間內的任何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均算作年假,待年假結束後,需另行安排休息日或假期。
如姐姐提出要求,僱主可按《僱傭條例》規定以下列方式給予年假:
- 如姐姐年假日數不超過10天,可將不多於3天的假期分開發放,而餘下的年假則應連續發放。
如姐姐年假日數超過10天,最少連續發放7天年假,餘下的年假可以分開發放。
我們鼓勵僱主和姐姐坦誠溝通,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安排。
另外也建議僱主和姐姐雙方保留雙方簽署的年假安排的書面記錄。
姐姐可否以工資代替年假?
有姐姐可能會累積若干年假。 根據以下情況,姐姐可以獲得工資代替年假:
- 如果姐姐有超過 10 天的年假,部份年假可以由工資代替。其中 10 天必須將作為年假日數發放,剩餘的日數可以收取工資代替。
- 合約終止前,如果姐姐工作超過三個月,而終止原因不是“立即解僱”,則所有累計未休年假都可以現金結算。
回籍假和年假有何不同?
回籍假是香港入境事務處要求姐姐在每份僱傭合約期間返回原居地至少7天。 回籍假是確保姐姐在每份合約至少能夠回家一次,是外傭除年假之外的一項權利。
僱主不需負責姐姐年假期間出國旅行的旅費,但回籍假返回原居地的費用則必須由僱主承擔
您可以在此處閱讀有關外傭回籍假權利的更多信息。
姐姐的年假可唔可以同回籍假合併?
可以。根據僱主同姐姐的需要,雙方應就年假和回籍假計畫達成協議。
僱主對照顧兒童、老人或寵物的需求是什麼?姐姐平常需要承擔甚麼職責?姐姐是否希望更多時間陪伴家人?姐姐會否考慮省卻旅費而避免多程來回機票?僱主同姐姐應該嘗試達成共識,明確溝通自己的需求,為工作關係訂立穩固的建基。
需要有關姐姐年假更多資料?
有關外傭年假的更多資料,請參閱香港勞工處《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
您也可以瀏覽勞工處網站,了解更多有關外傭年假權利的常見問題信息。
Last updated on 23 1 月, 2025